建筑防火一、二、三、四级耐火等级是怎么划分的
建筑防火一、二、三、四级耐火等级划分如下:
1、一级耐火等级建筑是钢筋混凝土结构或砖墙与钢筋混凝土结构组成的混合结构;
2、二级耐火等级建筑是钢结构屋架、钢筋混凝土柱或砖墙组成的混合结构;
3、三级耐火等级建筑物是木屋顶和砖墙组成的砖木结构;
4、四级耐火等级是木屋顶、难燃烧体墙壁组成的可燃结构。
扩展资料:
1、建筑耐火等级为了保证建筑物的安全,必须采取必要的防火措施,使之具有一定的耐火性,即使发生了火灾也不至于造成太大的损失而设定。
2、为了保证建筑物的安全,必须采取必要的防火措施,使之具有一定的耐火性,即使发生了火灾也不至于造成太大的损失,通常用耐火等级来表示建筑物所具有的耐火性。
3、一般建筑起火后约10~15分钟开始蔓延,可通过电话等人工报警和使用消火栓灭火。在大型公共建筑、高层建筑、地下建筑以及起火危险性大的厂房、库房内,还应设置自动报警装置和自动灭火装置。
4、建筑物火灾时产生大量浓烟,不仅妨碍疏散还会使人中毒甚至死亡。楼梯井、电梯井和管道井具有“烟囱效应”,起排烟作用,地下建筑的烟则很难排出。因此,高层或地下建筑的走道、楼梯间及消防电梯前室等,应按情况安排自然排烟或机械排烟设施。
参考资料:
百度百科_建筑耐火等级
百度百科_建筑防火
锅炉房设计时防火间距为多少
一、防火间距与锅炉房的火灾危险性分类有关,而且防火间距与锅炉房的耐火等级有关。
燃煤和天燃气锅炉房(天燃气调压间一般设置在锅炉房外)为丁类二级或丁类三级厂房;燃油锅炉房(油箱间、油泵间一般设置在燃油锅炉房的辅助间内)为丙类二级。依据如下:
”(GB50041-2008)《锅炉房设计规范》(20181219现行规范)15.1.1锅炉房的火灾危险性分类和耐火等级应符合下列要求:
①锅炉间应属于丁类生产厂房,单台蒸汽锅炉额定蒸发量大于4t/h或单台热水锅炉额定热功率大于2.8Mw时,锅炉间建筑不应低于二级耐火等级;单台蒸汽锅炉额定蒸发量小于等于4t/h或单台热水锅炉额定热功率小于等于2.8Mw时,锅炉间建筑不应低于三级耐火等级。设在其他建筑物内的锅炉房。锅炉间的耐火等级,均不应低于二级耐火等级:
②重油油箱间、油泵间和油加热器及轻柴油的油箱间和油泵间应属于丙类生产厂房,其建筑均不应低于二级耐火等级,上述房间布置在锅炉房辅助间内时,应设置防火墙与其他房间隔开;
③燃气调压间应属于甲类生产厂房,其建筑不应低于二级耐火等级,与锅炉房贴邻的调压间应设置防火墙与锅炉房隔开,其门窗应向外开启并不应直接通向锅炉房,地面应采用不产生火花地坪。“
二、燃油锅炉、天燃气锅炉、大于4t/h的燃煤蒸汽锅炉、大于2.8MW的燃煤热水锅炉防火间距。依据:(GB50016-2014)《建筑设计防火规范》(20181219现行规范2018部分条文修改)。
三、≦4t/h燃煤蒸汽锅炉、2.8MW的燃煤热水锅炉防火间距。依据:非强制条款(GB50016-2014)《建筑设计防火规范》5.2.3民用建筑与燃油、燃气或燃煤锅炉房的防火间距应符合本规范表3.4.1条有关丁类厂房、丙类厂房的规定,但与单台蒸汽锅炉的蒸发量≦4t/h或单台热水锅炉的额定热功率≦2.8MW的燃煤锅炉房的防火间距,可根据锅炉房的耐火等级按本规范(GB50016-2014)《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第5.2.2条(强制条款)有关民用建筑的规定确定。
条款(GB50016-2014)《建筑设计防火规范》5.2.2和条款(GB50016-2014)《建筑设计防火规范》5.2.3及条文说明规定:满足某些条件后表5.2.2中的间距还可以减小。但,与非高层民用建筑最小防火间距不低于3.5m,与高层民用建筑的最小防火间距不低于4m。黄迎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