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的大气污染物监测要求
5.1 污染物采样与监测要求:锅炉使用企业应按照有关法律和《环境监测管理办法》等规定,建立企业监测制度,制定监测方案,对污染物排放状况及其对周围环境质量的影响开展自行监测,保存原始监测记录,并公布监测结果。锅炉使用企业应按照环境监测管理规定和技术规范的要求,设计、建设、维护永久性采样口、采样测试平台和排污口标志。对锅炉排放废气的采样,应根据监测污染物的种类,在规定的污染物排放监控位置进行,有废气处理设施的,应在该设施后监测。排气筒中大气污染物的监测采样按GB5468、GB/T16157或HJ/T397规定进行。20t/h及以上蒸汽锅炉和14MW及以上热水锅炉应安装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控设备,与环保部门的监测中心联网,并保证设备正常运行,按有关法律和《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办法》的规定执行。对大气污染物的监测,应按照HJ/T373的要求进行监测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对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的测定采用表5所列的方法标准。表5 大气污染物浓度测定的方法标准 序号 污染物项目方法标准名称标准编号1颗粒物锅炉烟囱测试方法GB5468固定污染源排气中颗粒物测定与气态污染物采样方法GB/T161572烟气黑度固定污染源排放烟气黑度的测定 林格曼烟气黑度图法HJ/T3983二氧化硫固定污染源排气中二氧化硫的测定 碘量法HJ/T56固定污染源排气中二氧化硫的测定 定电位电解法HJ/T57固定污染源废气二氧化硫的测定 非分散红外吸收法HJ6294氮氧化物固定污染源排气中氮氧化物的测定 紫外分光光度法HJ/T42固定污染源排气中氮氧化物的测定 盐酸萘乙二胺分光光度法HJ/T43固定污染源废气中氮氧化物的测定 非分散红外吸收法HJ692固定污染源排气中氮氧化物的测定 定电位电解法HJ6935汞及其化合物固定污染源废气汞的测定 冷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暂行)HJ5435.2 大气污染物基准含氧量排放浓度折算方法:实测的锅炉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汞及其化合物的排放浓度,应执行GB5468或GB/T16157规定,按式1折算为基准氧含量排放浓度。各类燃烧设备的基准氧含量按表6的规定执行。表6 基准含氧量 锅炉类型 基准氧含量(氧)/%燃煤锅炉9燃油、燃气锅炉3.5
燃气锅炉烟气含氧浓度正常范围及烟气出口温度是多少?
锅炉的过量空气系数中的含氧量在4%-4.5%最佳,当负荷低于额定负荷的80%,要适当的提高含氧量,锅炉为导热油锅炉,出口油温240°,入口温度180°。
烟气氧含量是锅炉运行重要监控参数之一和反映燃烧设备与锅炉运行完善程度的重要依据,其值的大小与锅炉结构、燃料的种类和性质、锅炉负荷的大小、运行配风工况及设备密封状况等因素有关。
《锅炉大气污染排放标准》自1983年发布以来,虽经多个版本的修改,但其中在监测燃煤锅炉烟尘排放浓度时,应根据烟气中的含氧量计算过量空气系数,并将烟尘排放浓度一律折算为过量空气系数为1.8时的浓度的规定,始终没有改变。
在已实行的标准中,直接用氧含量进行折算替代了以往版本中用过量空气系数折算方法,更加突出了烟气氧含量对排放浓度计算的重要性。烟气氧含量是计算锅炉污染物排放浓度的重要参数,在运行中有效控制烟气氧含量,是锅炉污染物排放能否达标的关键。
参考资料来源:
百度百科—锅炉大气污染排放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