锅炉的定排操作满意答案
一、为了保证受热面内部清洁,保证汽水品质合格,必须进行排污。锅炉排污有两种:
1、连续排污:在循环回路中含盐浓度最大地点排出炉水中的杂质和悬浮物,以维持额定的含盐量。
2、定期排污:排出沉淀在锅炉下联箱的杂质,迅速调整炉水品质,以补充连排的不足,当炉水品质不良时应加强排污。
二、连续排污由化水人员控制调整,调整前应通知司炉。定期排污由运行人员操作,每班一次,化水人员负责监督。
三、排污前的准备:
1、排污前应先与司炉、邻炉联系,告知本炉准备排污。
2、排污前应将水位保持在略高水位。
3、两炉在同一系统内,禁止同时排污。排污总门应全部开启。
四、定排排污操作:
1、排污时应先开一次门,后开二次门(全开一次门,控制二次门),时间30秒。
2、停止时,应先关二次门,后关一次门,然后再开启二次门,再关闭二次门。
3、定排操作完毕后应关闭排污总门,汇报司炉排污结束,通知邻炉,并做好记录。
4、在排污过程中,如果锅炉出现异常或事故时(发生满水事故和汽水共腾除外),接到司炉停止排污的通知时,应立即停止排污。锅炉的连排和定排分别是“连续排污”、“定期排污”的简称。
排污是为了保证锅水达到一定指标,防止结垢、保证蒸汽品质、防止汽水共腾等为目的的一个操作。
连排和定排有两层意思,一是指的是操作;二是在工艺设计上合习惯称呼上,有时把连续排污膨胀器和定期排污扩容器,简称为连排和定排。
锅炉排污顺序是什么
电锅炉定期排污的主要目的是定期排除炉水中的沉淀物——水渣,地点选在电锅炉设备的最低部。
1、定期排污应当选在电锅炉负荷较低的时候,每班至少一次;
2、每次排污必须在高水位、低负荷时进行。每个排污点的排放时间不超过10秒,每次排污以降低锅筒内水位20-25mm为准;
3、排污时首先完全开启第二个阀门(从离开锅筒或集箱算起),然后缓慢开启靠近电锅炉的排污阀,无冲击声时即可全开(如有冲击声关小第一阀门至冲击声消失为止,然后再缓慢开启)。然后间断关、开第二个排污阀,进行快速排污排污。关闭时之程序则与上述相反。排污完毕关闭排污阀后,应检查排污阀是否有泄漏。排污前,应检查排污管是否完好及管道上是否在进行修理,以免发生不幸事故,禁止延长排污阀手柄开启排污阀;
4、排污时要密切监视锅炉水位,当水位降低时应暂停排污;
5、定期排污流水量不超过给水量的5%;
6、当炉水品质恶化时,可通过水位计排放部分表面浓缩炉水以改善炉水水质;
7、排污完毕关闭排污阀后应检查排污阀是否泄漏,假如排污时电锅炉房内发生事故,应立即停止排污,只有发生满水事故例外,这时应立即加强排污;
8、排污的原则为: 勤排、少排、均衡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