乙炔气厂登记注册需要办理那些手续
需具备的条件:具有法人资格并有健全的组织机构;有与所承担的水处理监测工作相适应的专业技术人员;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和各项规章制度,并制定安全操作规程;具有水垢定量分析能力和与所申请的级别相适应的水质分析能力;持证人员应占单位人员的50%以上。程序:水质监测单位应向市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安全监察机构递交《锅炉水质监测授权申请书》,应说明单位的基本情况和工作能力。安全监察机构到单位实地考察申请单位的人员持证、设备设施、试验室的配备和质量管理情况,具备条件的发给《锅炉水质监测授权证书》。办理时限:具备条件的单位7日内办理完毕。气瓶充装单位注册登记基本条件:申请从事永久气体、液化气体(含液化石油气)、溶解乙炔气体气瓶充装的单位和个人,必须具有法人资格;充装单位的厂房建筑结构、站址场地、安全设施,应符合国家相应设计规范和环保、消防、城建等部门的规定要求,并有评定见证;充装单位的安全条件应符合规定要求。注册程序:申请单位基本符合上述条件的,应填写《山东省气瓶充装单位注册登记申报表》报市质量技术监督局锅炉科;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对申请单位进行审查并打分;经审查合格的出具审查报告和评分表,上报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根据审查结果,审批办理注册登记证。审查内容:组织结构与技术力量,设备、仪表和安全设施,安全管理体系和制度,充装质量,现场条件。办理时限:具备条件的充装单位7日内安排审查,并及时将审查材料上报省局。监督管理:未办理注册登记的气瓶充装单位不得从事气瓶充装业务;气瓶充装实行年审制度;严禁从液化石油气储罐或罐车直接向气瓶充装,不允许瓶对瓶直接倒气;充装液化气体的称重衡器必须设有超装报警或自动切段气源的装置。锅炉化学清洗资格认可锅炉化学清洗许可级别分类:A级允许清洗参数不限的锅炉;B级允许清洗额定工作压力小于等于3.8MPa的蒸汽锅炉和热水锅炉; C级允许清洗额定工作压力小于等于2.5MPa的蒸汽锅炉和热水锅炉; D级允许清洗额定工作压力小于等于1.6Mpa且额定蒸发量小于等于4t/h的蒸汽锅炉; 额定出口水温小于120℃且额定热功率小于等于2.8MW的热水锅炉。需具备的条件:具有法人资格并有健全的组织机构;具有与所承担的化学清洗工作相适应的技术人员;具有与申请级别相适应的清洗设备和分析手段;具有完善的管理制度,并制定有安全操作规程。工作程序:锅炉清洗单位应向市质量技术监督局锅炉科提出申请,申请报告的内容应包括:本单位的基本情况、申报的必要性和可行性、任务的来源、清洗单位的技术人员和设备情况等。收到申请后,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直接或委托有关专业人员到现场实际考察清洗单位场地、人员、设备条件和管理情况,基本达到《锅炉化学清洗单位必备条件》的单位,受理其申请并批准试清洗所申请级别范围内最高参数锅炉4台,试清洗锅炉期限为1年。 清洗单位完成规定的试清洗台数后,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组织专业人员对清洗单位的质量管理、必备条件和清洗质量进行审查,对达到《锅炉化学清洗单位必备条件》规定、试清洗质量基本符合有关规程和技术标准的试清洗单位,发给相应级别的锅炉清洗许可证。清洗许可证有效期为5年。
普通机械专业可以申报压力容器设计审批人员吗?
可以,但必须具有中级以上(含中级)技术职称。需具备的条件:具有法人资格并有健全的组织机构;有与所承担的水处理监测工作相适应的专业技术人员;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和各项规章制度,并制定安全操作规程;具有水垢定量分析能力和与所申请的级别相适应的水质分析能力;持证人员应占单位人员的50%以上。 程序:水质监测单位应向市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安全监察机构递交《锅炉水质监测授权申请书》,应说明单位的基本情况和工作能力。安全监察机构到单位实地考察申请单位的人员持证、设备设施、试验室的配备和质量管理情况,具备条件的发给《锅炉水质监测授权证书》。 办理时限:具备条件的单位7日内办理完毕。 气瓶充装单位注册登记 基本条件:申请从事永久气体、液化气体(含液化石油气)、溶解乙炔气体气瓶充装的单位和个人,必须具有法人资格;充装单位的厂房建筑结构、站址场地、安全设施,应符合国家相应设计规范和环保、消防、城建等部门的规定要求,并有评定见证;充装单位的安全条件应符合规定要求。 注册程序:申请单位基本符合上述条件的,应填写《山东省气瓶充装单位注册登记申报表》报市质量技术监督局锅炉科;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对申请单位进行审查并打分;经审查合格的出具审查报告和评分表,上报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根据审查结果,审批办理注册登记证。 审查内容:组织结构与技术力量,设备、仪表和安全设施,安全管理体系和制度,充装质量,现场条件。 办理时限:具备条件的充装单位7日内安排审查,并及时将审查材料上报省局。 监督管理:未办理注册登记的气瓶充装单位不得从事气瓶充装业务;气瓶充装实行年审制度;严禁从液化石油气储罐或罐车直接向气瓶充装,不允许瓶对瓶直接倒气;充装液化气体的称重衡器必须设有超装报警或自动切段气源的装置。 锅炉化学清洗资格认可 锅炉化学清洗许可级别分类:a级允许清洗参数不限的锅炉;b级允许清洗额定工作压力小于等于3.8mpa的蒸汽锅炉和热水锅炉; c级允许清洗额定工作压力小于等于2.5mpa的蒸汽锅炉和热水锅炉; d级允许清洗额定工作压力小于等于1.6mpa且额定蒸发量小于等于4t/h的蒸汽锅炉; 额定出口水温小于120℃且额定热功率小于等于2.8mw的热水锅炉。 需具备的条件:具有法人资格并有健全的组织机构;具有与所承担的化学清洗工作相适应的技术人员;具有与申请级别相适应的清洗设备和分析手段;具有完善的管理制度,并制定有安全操作规程。 工作程序:锅炉清洗单位应向市质量技术监督局锅炉科提出申请,申请报告的内容应包括:本单位的基本情况、申报的必要性和可行性、任务的来源、清洗单位的技术人员和设备情况等。收到申请后,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直接或委托有关专业人员到现场实际考察清洗单位场地、人员、设备条件和管理情况,基本达到《锅炉化学清洗单位必备条件》的单位,受理其申请并批准试清洗所申请级别范围内最高参数锅炉4台,试清洗锅炉期限为1年。 清洗单位完成规定的试清洗台数后,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组织专业人员对清洗单位的质量管理、必备条件和清洗质量进行审查,对达到《锅炉化学清洗单位必备条件》规定、试清洗质量基本符合有关规程和技术标准的试清洗单位,发给相应级别的锅炉清洗许可证。清洗许可证有效期为5年。